狗狗怀孕打什么消炎药?
对孕妇及胎儿都有影响的药物,需要谨慎使用。 孕犬用药的原则: 能不吃药就不吃药,能口服不注射,能局部用药(冲洗、点眼、抹药等)不全身用药;必须注射时,应注意选择对胎犬无危害或损害小的药物,必要时,可注射胎盘抗体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以保护胚胎。 对于必须进行静脉注射的药物,应注意控制剂量和疗程,尽量缩短用药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0日。
孕期禁止使用对胎儿有不良影响或对母体本身也具有毒性的药物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磺胺类药物等等。这些药物有可能导致胎儿发生先天性耳聋、骨骼畸形,甚至流产。
由于胎儿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差,无论剂量大小,都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这些药物在孕期内都是禁用的。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遇到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比如有些病犬在使用上述药物的同时,还可能使用到其它药物,对这些药品的使用应该严格掌握,合理搭配,做好剂量计算,尽可能减少相互之间的不良反应。
在动物药品成分表上,常常标注着“孕妇禁用”或者“孕妇慎重使用”的字样,这些字样意味着哪些药品应该在什么时候停用呢? 对于含有甲硝唑、替硝唑、氯喹、四环素、金霉素、红霉素的药物,如果在孕期的任何阶段必须使用时,孕妇应彻底洗净皮肤伤口上的药膏,并用清水冲洗眼睛,以防药物进入体内产生副作用。